一、中心概述
西安市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(简称“阳光社工”)于2013年6月经西安市民政局登记成立,于2016年授予4A等级,拥有深厚社工专业理论底蕴和多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,紧贴社区发展需求,开展各类公益服务、扶危济困、助残扶弱、支教助学及其他有利于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活动。
中心价值:助人自助、用生命影响生命;
中心使命:通过专业社工服务,激发个体发展潜能;
中心愿景:让每一名青少年通过我们的服务,拥有自信,感受快乐,获得成长。

二、业务逻辑
自成立以来,阳光社工在积极探索本土化社工服务模式的过程中,不断夯实实务社工基础,现已形成“亲子关系改善”、“流动儿童服务”、“特殊儿童服务”的三大工作品牌,截止2017年底,开展特殊儿童领域项目活动219期,服务特殊家庭至少252个,服务万余人次;流动儿童领域在城市融入、女童性安全、亲子关系、等累计服务流动儿童6000余人次,参与志愿者近千人次,规范了“专职社工+志愿者”的“1+N”志愿者管理模式,实现了服务内容多元化、社工队伍专职化、项目建设精品化、形象塑造特色化的“四化”战略。

三、财务信息
机构先后得到民政部、中国红十字会总会、陕西省福彩公益金、碑林区福彩公益金、莲湖区福彩公益金等政府支持项目和壹基金、上海联劝、爱德、陕西省慈善协会、中国扶贫等基金会和社区合作服务项目支持。其中,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占80%, 基金会支持项目占15%,社区合作项目占5%。中心在项目运营费用、财务管理方面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执行,为确保项目申请资金与机构运行资金的透明、合理和科学性,一方面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,另一方面制定项目服务资金申请与审批程序,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,并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,严格遵从行业及服务项目财务管理要求,确保服务的顺利进行与机构良性发展。同科学编制每一个项目费用的预算,并严格把关每一支出。

四、管理与执行能力
中心有规范的内部组织机构,其权力机关是理事会,成员18人,设理事长1人、总督导1人、副理事长3人;同时设监事会, 按照理事会领导下的总干 事负责制,设立总干事1名(法人兼),内设办公室、社工服务部、项目发展部、财务室、宣传部五个部门,按照“1+N”(即一名社工带若干名志愿者共同参与)的志愿者管理模式进行社工队伍建设,目前已建立西交大、长大、师大、西北政法、西安翻译等多个大学生实践基地,此外,机构有长期固定志愿者230人。
2016年修定完善了《社会工作者服务手册》,2017年度已建立起定期工作汇报制度、周工作计划、月项目简报和季度西安社工动态等系统的沟通机制。

五、服务能力
截止2017年底,建立社工小组活动80余个,开展小组活动五百余节次,服务儿童万余人次,积累了大量的本土社工服务经验,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社工服务新模式,先后在在碑林区柏树林街道开通巷社区等建立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(西安新闻网),并评定为西安4A级社会组织,创办《西安社工动态》专业期刊,定期向相关党政部门和机构印发,机构各项服务和工作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和一致赞扬,机构业务得到进一步拓展,服务得到进一步提升。

六、所获荣誉
2016年度西安市青少年志愿服务优秀组织奖;
2016年第三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银奖
2016年陕西省青少年公益项目大赛银奖等;
2017年荣获陕西省第三届青少年公益项目大赛银奖。
2016年评定为西安4A级社会组织。

(数据截止2017年底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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